10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北京市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立足北京“991”养老服务新格局和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提出二十方面具体内容,鼓励和引导在京金融机构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提升养老金融服务质效。
以下为意见全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文促进北京市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北京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北京市养老金融工作,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北京市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京金发〔2024〕31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金发〔2024〕11号)等文件精神,立足北京“991”养老服务新格局和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提出二十方面具体内容,鼓励和引导在京金融机构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提升养老金融服务质效。
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
鼓励和引导在京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为北京市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银行信贷、保险资金、主题基金、金融租赁等多元资金支持,助力养老服务驿站建设,提供养老助餐服务,以及发展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等领域。鼓励有条件、有经验的在京保险公司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利用乡村闲置资源建设异地康养社区。鼓励在京保险公司专业养老子公司积极参与养老机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鼓励金融机构助力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为优质养老项目向河北、天津具备条件地区延伸布局提供金融服务。
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
稳步推进在京各金融机构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产品、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等第三支柱金融产品。支持鼓励开发针对退休人群的收入替代基金。探索开展以养老为目的,兼具养老消费、医疗支付等服务的特殊需要信托。聚焦“老老人”“以老养残家庭”等重点人群,开发养老金融产品,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风险保障等服务。支持保险公司做好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承办工作,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优化提供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提升养老金融服务质效
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结合老年人分布和金融服务需求情况,探索建立适老金融服务特色网点。推动在京各金融机构优化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推行营业网点与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在确保投资者适当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简化操作流程,提升柜面服务水平。强化金融机构员工行为管理,做好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在京各金融机构与金融监管、人社等部门的数据对接,探索实现养老保险三个支柱信息集中查询、养老金融产品集成展示,形成养老金融与养老服务信息一体化的综合信息服务网络。
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
依托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各成员单位养老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作用,建立健全在京各金融机构和银发经济企业对接联系机制。用活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信贷政策引导。探索制定银发经济产业园区建设方案和运营模式,积极探索金融政策工具和财政政策协同,对涉老项目给予支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持续推动在京各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相关业务试点。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北京市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531.8万户,缴存资金114.2亿元;北京市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累计投保达23万人次,保费规模37.6亿元;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累计投资者12.1万人,持有金额281.6亿元;北京市商业养老金累计有效开户4.6万户,资产余额93.4亿元。逐步形成以养老金产品为主体,长期护理保险、老年人专属意外险、“北京普惠健康保”等政保合作项目为补充,银行、保险、信托等多元主体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路径。
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将与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结合各区、各银发经济企业、各金融机构实际,根据人民群众需要,以点带面,共同组织和推动养老金融工作落地见效,助力首都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