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老百姓生娃、养娃成本,中国正计划加大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减税力度。
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其中在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方面提出,落实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去年国务院已经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此次《措施》提出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意味着下一步国务院有望进一步提高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通过少缴个税,来进一步减轻老百姓生娃、养娃成本,从而鼓励生育,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去年国务院将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每孩1000元,提高至2000元。下一步这一标准会进一步提高,比如可考虑提高至每孩每月3000元。”施正文说。
为了让个税制度更加公平,中国自2019年起引入子女教育等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2022年新增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中国又将子女教育、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此前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2000元。这意味着能享受这两项扣除的个人,可以在计算个税时,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减去相应扣除额,从而减少实际缴纳个税金额。
施正文表示,政府支持降低生育养育成本政策中,一种是直接通过财政补贴来降低成本,比如有些地方已经出台政策对多孩家庭给予财政资金奖励等。另一种是通过减税的方式,来减轻生育养育成本。上述增加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就是这种方式。
根据税务总局数据,2023年提高子女教育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分别减税360亿元和50亿元。这意味着此举减轻家庭生育负担合计410亿元。
对于加大生育养育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方面,业内有人建议可考虑差别化提高扣除标准。比如,为了鼓励生育,有人建议对于家庭中的二孩、三孩给予更高额度的扣除标准。在子女教育扣除上,根据不同教育阶段,设置差异化扣除标准,如提高大学及以上、高中阶段的标准。
按照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数据,目前中国个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基本无须缴纳个税。因此上述养育相关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并不能惠及绝大多数不缴纳个税人群。而缴纳个税的人群中,60%以上仅适用3%的最低档税率,这意味着一孩一年实际可抵扣个税720元,减税额度有限。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田志伟告诉第一财经,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数相对偏少,而且纳税人中大多数人适用的是3%的税率,在这种情况下,提高子女教育子女照护专项附加抵扣额度意义有限。这是因为一个人能从专项附加扣除提高中获得的好处,取决于他自己适用的税率。
田志伟建议,短期可以考虑把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改为专项附加抵免,即直接从应缴纳个税额度中扣除抵免额度,这样做的好处是一个人能够从专项附加抵免中获得的好处不取决于税率。
比如上述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每人每月2000元,一年扣除标准总额为24000元。假如一个可享受该项扣除标准的个人,适用3%的税率,那么最终一年可抵扣个税金额为上述720元。但如果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改为专项附加抵免额,假设这一抵免额为1000元,那么个税抵扣金额为1000元,较之前720元增加了280元。
当然无论是提高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还是改为个税抵免额,最终除了考虑减轻个人生育养育负担的同时,也要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
近些年受经济下行、房地产、土地市场低迷及退税减税降费等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而民生等刚性支出不减反增,财政收支矛盾加大。个税作为中国第四大税种,减税也要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
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10758亿元,同比下降4.9%。个税收入下滑跟去年年中出台的提高子女教育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翘尾减收等影响,也跟房屋等财产转让收入大幅下降有关。
施正文表示,子女教育、婴幼儿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除了考虑老百姓减负获得感、财政可承受能力,还要考虑个税制度的公平性以及征管可控等因素。
事实上,今年7月公开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中,在提及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时,就提出“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
施正文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述《决定》,是对未来五年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部署。此次《措施》再次提出“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预计这项举措有望在明后年推出。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